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救护车收费容不得“天价”

2016-02-28 19:22:35 萧海川、刘怀丕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题:救护车收费容不得“天价”

新华社记者萧海川、刘怀丕

近来山东的“天价救护车”事件成为网络热词。危重病患异地转诊82公里竟收取3600元车费,折合每公里43.9元。尽管事件以救护车管理单位退赔所有费用并道歉收尾,但其折射出来的救护车非急救业务收费不透明、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仍让公众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救护车的用途大体可分为急救与非急救业务。经过长期专项整治,救护车急救项目的收费标准已经较为细化和明晰。相比之下,不少地方的救护车非急救业务收费就显得太过随意。比如,有的急救中心规定“非急救用车费”收费标准180元,计费单位却是空白。有的急救中心对“经批准运送病人到外省市”的收费标准是“双方协商”,不少地方的物价部门对此也称“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

应该看到,表面上“协商确定”好像很公平,其实很难避免“天价”出现。根本原因在于,双方的协商地位并不平等,患者方面有运送危重病人的刚需,救护车属于集中调配的特种车辆,尽管患者当时处于非急救状态,但患者家属出于对病人的担心,在用救护车转运病人上的议价能力显然偏弱。倘若缺乏配套的基础价格、收费明细与议价规范,协商定价就容易流于表面,甚至沦为事实上的“单方定价”和“漫天要价”。

公益性是救护车事业发展的前提。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这就意味着,拓展救护车的各项业务,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

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经迈出重要步伐,开始考虑用制度来扎牢救护车非急救业务乱收费的“篱笆”。如江苏省2014年就出台非院前急救用车的省定指导价,限制上浮比例;上海市在院前急救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承接非急救业务的运营部门,同时探索非急救业务社会化运行。

期待山东“天价救护车”事件能成为解决当地救护车非急救业务收费问题的一个契机,并对更多地方带来启示。加快改革步伐,让救护车急救与非急救业务的收费更加科学、合理,使救护车真正以人民群众想得起、记得住的良好形象,推动救护事业健康发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