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十二五:价格改革全面着力多点突破
2016-02-27 10:09:1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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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改革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十二五”期间,我国价格改革全面提速,推出价格改革顶层设计、全面修订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放开下放近4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系列价格改革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也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十二五”时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上涨2.8%,保持了基本稳定。抓住物价总水平相对平稳、总水平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我国加快推进价格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好价格杠杆在降成本、调结构方面的作用,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了诸多重大突破性进展。 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就价格工作出台的专门文件。 《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价格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及重点任务,是下一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明确,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有关专家表示,《意见》为我国在重点领域全面推进价格改革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表和改革路线图,有利于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系统谋划,在实施好价格调控与改革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推进价格机制改革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对每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实现无缝衔接。 政府定价范围也在大幅缩减。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公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自2016年1月起施行,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约减少46%。 《目录》是贯彻落实《意见》的一个重要举措,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实现政府定价权力清单化,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大幅减少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分批平稳放开约8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顺利完成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主要包括:放开绝大多数药品、烟叶、民爆器材价格,部分竞争性交通运输和邮政服务价格,以及建设项目服务、房地产和土地评估、认证认可等大多数专业服务价格;将教材、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省内油气短途管道运输的定价权限下放由省级管理;指导地方放开资产评估、会计师、税务师服务等多项服务价格,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社会投资积极性,改善了市场供求关系。 记者了解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定价目录也作了相应调整,地方定价项目缩减了55%左右,实现清单化管理,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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