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25万元补偿 走上诉讼路 法院一审判决 企业应赔付120万元 此时已经是2014年,小喆已瘫痪在床两年了,为了给儿子看病家人花掉了家中所有积蓄还借了很多外债,然而小喆的病情没有丝毫起色。王红军看着年幼的儿子,心如刀割般难受。 王红军认为,霍城县卫生局作出25万的补偿决定实在是太少了,一纸诉状将浙江卫信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霍城县疾控中心、霍城县莫乎尔卫生院和霍城县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霍城县人民法院认为:伊犁州医学会和新疆医学会的两份鉴定意见书,从不同程度上提到此次接种会引发异常反应。因此,该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疾病与接种疫苗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使用的疫苗经过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卫信公司在本案中无过错,但预防接种反应是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基于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而非过错,卫信公司应当承担本案的责任。 2014年10月28日,霍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红军家共可以获得120万元补偿和补助。但王红军认为,儿子此时才10岁,未来还有很长的人生要走,120万的补偿偏少,于是再次提起上诉。企业则认为判决不合理,自己生产的是合格疫苗,也提起了上诉。 一审再次判决将补偿改为136万 二审撤销原判 2015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一审判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撤销判决,发回重审。2015年7月,霍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再次判决王红军获得补偿补助136万元。 此时,王红军不准备起诉了,他眼看事情一拖就是几年,这么下去儿子更受罪了,他打算赶紧给儿子看病去。 然而就在一审判决已经过了15天后,浙江卫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又上诉了。企业方面认为,自己生产的疫苗合格且经过国家批准,不存在过错。而且此案当地行政机关也就是霍城县卫生局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如果法院再判决,将出现一个纠纷出现两份产生法律效力文书的局面。 2016年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撤销霍城县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并驳回原告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因为判决被撤销,王红军无法拿到霍城县法院裁定的136万元赔偿。 到底能拿多少补偿?难题如何解决? 136万元赔偿款判决被撤销 卫生局与法院意见相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认为,本案中小喆因接种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发生异常的事实已经霍城县卫生局予以确认,对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应由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处理,法律规定具有排他性,因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然而霍城县卫生局却不这么认为。 霍城县卫生局法律顾问叶家树表示,卫生局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如果当事人起诉到了法院,“卫生局就不用管这件事情了,如果卫生局再管,就是程序错误”。 霍城县卫生局局长沙冬梅说,这件事上县卫生局一直倾向于王红军,“毕竟是弱势群体,我们慰问过几次,也鼓励他打官司。卫生局管不了厂家,所以我们鼓励他通过法律来解决”。卫生局认为王红军该去申诉,而法院却拒绝受理。 到底能拿多少补偿款?拉锯战仍将继续 王红军说,他也不知该何去何从。25万补偿是此前卫生局对疫苗企业做出的处理决定,瘫痪儿子需要一辈子护理,王红军觉得这笔钱实在不够用。去乌鲁木齐继续申诉,王红军又觉得实在耗不起,因为儿子每天需要自己照顾。 王红军算了一笔账,小喆治病一共花了大约30万元,这已经超出他能负担的水平。“他现在必须有人照顾,一个人根本不能自理,他只能躺在床上,除了双手能端饭,别的什么也干不了。大小便什么都不知道。” 王红军一家到底能拿到多少补偿款,接下来还有哪些程序要走?央视新闻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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