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民航局:严禁销售机票加收服务费 不得捆绑销售

2016-02-23 22:1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为规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民航局下发《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

《通知》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委托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客票,要合理确定客运手续费基准定额,可适度浮动。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对销售代理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要引导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完善客运手续费的支付办法,维护各方正当权益,对销售代理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销售机票加收服务费等违法行为,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和销售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