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有何责任? 二次传播者信息核实缺位,现象真实替代不了新闻真实 “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的网文在网络热传后,西南某省一家都市报官方微博把这篇网帖故事当作新闻事实进行报道,并引发大量媒体跟风转载。记者梳理发现,在这些媒体和媒体机构所属微信公众号的新闻报道中,均没有对发帖者本人的采访。同时,也有一些细心的网民提出质疑,从照片、订火车票、返程时间等一系列细节推断出帖文存在虚假和欺骗性。 刘海龙认为,这则消息广泛流传,跟春节这个特殊时间也有关系。“这段时间媒体大都在放假期间,相对来讲新闻资源处在很不活跃的时期,所以没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去核实。另外,这类消息没有明确的指向性,对于媒体来说,也不好核实。” 张晋升说,网络论坛等平台虽然无法及时一一核实网帖的真实性,但当发现有不少媒体、网民针对存在诸多疑点的网文提出质疑时,应采取技术措施,及时在网文的标题区或文首标注“此文真实性有待核实”等字样,这是负责任的网络平台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些媒体不加核实的二次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张晋升说,媒体抢发新闻不能丢掉尊重事实的底线,特别是对于容易引发热议、造成矛盾的社会类新闻,也要讲导向。“在网络上发现了关注度高的新闻线索,一定要千方百计地联系到发帖人、当事者,同时要通过多路信源交叉印证,对于复杂事件,记者还要到新闻现场进行探访。”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陆晔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网络上人人都是传播者,职业记者更应该担负起公共责任。同时,对于疑似新闻热点的评论,作为组织化新闻生产机构的编辑部,有责任澄清其事实基础,如果一时无法澄清,也需如实告知受众。这样的澄清,在健康的传播生态里,应能形成对营销账号发布的各类热点信息的制衡。 陆晔表示,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新闻生产逻辑,公众成为新的新闻生产过程的组成部分。作为传统媒介机构和职业记者,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职业记者最拿手的是基于事实报道新闻,揭示真相,在今天“人人都是传播者”的新技术时代,这一点不仅不应被削弱,反而更为重要。 辨别回应有哪些不足? 发挥网络自身作用,信息供给要更丰富,公众媒介素养有待提高 当前,自媒体发布的内容如能迎合、击中社会情绪,往往能获得广泛传播。对于其中的不实信息应该如何辨别、回应? 刘海龙说,“除了政府,应该有更多的、不同的信源介入,尤其是像媒体、论坛、网站等第三方,这样信息才能够更令人信服。”同时,“有些争议本身在网络上产生,网络有纠错或对信息的自我净化、清理能力,应该更多地发挥网络自身作用。” “当前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层出不穷,因此辟谣也要更专业,也要把握时度效。”张晋升认为,辟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对事实的补救和修复,要在速度上更快,在内容上更让公众信服。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媒体和相关部门都要提高“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水平,要尽量详细地还原事件过程,三言两语很难压倒谣言。 “对于普通网民而言,如何甄别虚假信息,关涉现代社会的公众媒介素养问题。所谓素养是一种‘有知’的状况和能力,媒介素养可以被笼统地看成公众使用、分析、评价和创造媒介内容的能力,其核心在于批判性思维。”陆晔认为,保持质疑和警觉,不人云亦云,辅之以一定的信息检索工具,对日常生活领域的议题以常识和逻辑进行独立思考,是有可能极大地减少被不实信息所误导的机会。(本报记者胡安琪 陈亚楠 许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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