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市旅游委:“十三陵辱骂游客”导游将获高限处罚

2016-02-19 21:04:12 鲁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赵广朝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已掌握此前网络曝光的“十三陵辱骂游客”导游基本信息,将依照相关法规给予该导游高限处罚。

赵广朝说,在16日回应“导游辱骂游客”视频后,北京市旅游委执法大队收到相关举报信息,会同北京市公安局确定了涉事导游的基本信息:导游王某,1977年出生,河北省张家口人,暂住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系注册导游,一直从事导游工作。据悉,近两日,王某并未回到暂住场所。

赵广朝表示,该导游辱骂游客,属于严重干扰正常旅游秩序,损害首都形象和群众利益,将依照相关法规对其处以“吊销导游证”的高限处罚。依照规定,如受到处罚,王某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对于派出旅行社,也将按照规定要求其停业整顿,并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公示。”赵广朝说。

在日前网上曝光的视频中,大巴车上的多名游客指责“导游”为什么不停车游览十三陵,一名身着黑色羽绒服“导游”解释,十三陵就是烧香,回来时候顺路可以在车上看看。在游客不断要求下,他直指大巴车上的一位游客破口大骂:“你是不是想死呀你,你问什么问呀你,问了几遍了?你花这点钱以为怎么着是不是?”随后该导游被其他游客拉开。

就在19日召开的2016年北京旅游工作会上,北京市旅游委主任宋宇指出,北京非法“一日游”乱象仍未得到有效根治。

记者通过多次暗访非法“一日游”发现,从散发“小广告”低价揽客到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景点,再到安排购物场所购物,非法“一日游”已经形成固定利益链条。多次暗访过程中,“长城-十三陵-鸟巢水立方”线路,实际参观景点只有八达岭水关或居庸关段,行程中其他景点只是“路过”或“观赏外景”,剩余时间则用于购物或游览导游“安排”的景点。

“非法‘一日游’之所以带游客到居庸关、水关,是因为这两个景点的门票有回扣,而八达岭长城没有。”北京市旅游委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旅游法》出台后,导游要求游客购物的情况减少,景区门票回扣和差价是“一日游”导游收入的主要来源。“昌平有一个润德文艺演出馆,也是一日游和周边游的必经地,对外门票每张150到180元,但给导游的价钱只有10元,导游则以100元一张卖给游客。”

针对乱象,赵广朝表示,北京将推广实施“电子行程单制度”。电子行程单涉及旅行社、旅游大巴、景区等整个“一日游”环节,关联旅游委后台“过滤”系统,这意味着一旦某旅行社曾违规被查,由它组织的旅游团就不能在景区走团队通道,无法拿到团队折扣门票。赵广朝还透露,未来北京市旅游大巴还将加装GPS和摄像头,导游在大巴车上的言行都会被记录。

与此同时,北京市旅游委也提醒广大游客,参加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避免落入非法“一日游”的陷阱。同时,建议游客在旅游途中,记下乘坐的旅游车车号,以备维权使用。(记者鲁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