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当心明码标价式宰客欺诈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耿军律师表示,按照哈尔滨市场监管机构的说法,对于海鲜排档一顿饭动辄几千上万的价格是否合理,只要是明码标价,就不能算欺客宰客,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消费者是否签字,也要看有无重大误解、是否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情况,即使商家与顾客真的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暴利价格也必然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暴利价格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是明确禁止的。北岸野生渔村每斤鳇鱼售价398元,远远超出当地普通餐馆每斤鳇鱼80至100元的价格,难道还不属于暴利宰客行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北岸野生渔村鳇鱼售价超出当地普通餐馆三倍之多,显然侵害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价格合理、公平计量等公平交易权。 耿军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千万不能听信出租车司机、导游等极力推荐的位于偏远地带的野味饭店或海鲜酒楼。尤其是在部分久有宰客盛名的旅游城市,广大消费者更要小心谨慎。 (本报记者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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