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重庆轨道3号线一车厢内晚高峰发生爆炸

2016-02-18 22:46:08 韩璐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重庆2月18日电 (记者韩璐)18日18时许,重庆轨道3号线由牛角沱站向两路口站行驶途中,一节车厢内出现乘客物品爆炸。中新网记者从重庆轨道集团获悉,该次事故未有人员伤亡。

“上下班高峰,3号线本来就很挤。突然车厢里面有人尖叫。随后就开始散浓烟。”事发车辆乘客李宇告诉中新网记者,当时车厢浓烟弥漫,乘客乱作一团,向车厢两头散开。

“有人喊停车,有人喊开窗。后来,是一个小伙子把车上的灭火器拿了出来,才把火扑灭。”李宇说,当时只知道燃起来的东西是车里一位女乘客的,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后来,列车慢慢倒回站台,我们被要求全部下车。”

重庆轨道集团向中新网记者证实,18日18:25,重庆轨道3号线一列车的因乘客物品爆炸,导致该列车在牛角沱清客检查。经轨道分局干警在现场确认,爆炸物为乘客携带的蓄电池。目前,重庆轨道3号线已恢复正常运营,全线运营秩序也在逐步恢复中。

中新网记者查阅重庆轨道集团官网发现,在安全乘车注意事项中,只是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站乘车或进入轨道交通设施区域,并未将蓄电池、充电宝等纳入此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