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家强调对特困人员“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2016-02-17 19:38:08 吴晶 王思北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17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副会长左停指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是传统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延续与发展,它进一步明确了救助供养对象、程序、内容和标准等。这次公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制度内容,如在救助供养内容方面,从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给予照料服务、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在标准方面提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对救助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也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全国农村五保人数为531.8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无”群众51.8万人。

左停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中高速增长新常态,而以现代化、城镇化为特征的社会转型仍未完成,“三无”特困人群在经济上没有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社会心理上缺少基本的家庭照料和生理上老幼残疾,属于我们社会中最最困难的群体,尽管人数不多只占社会总人口的1%左右,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是守护社会基本价值底线、维持社会稳定的核心环节。

据悉,目前我国已对特困老人、困境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形成了一个以民政系统为核心,残联、扶贫、住房、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系统相互补充的社会救助网。但在特困供养对象认定标准、供养标准、供养水平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很大挑战。(记者吴晶 王思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