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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安心过年 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发出海事强制令

2016-02-06 21:23:28 朱永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海口2月6日消息(记者朱永通讯员方茜蒋珊珊)近日,海口海事法院依法发出海事强制令,成功处置一起海上货运纠纷,切实维护了春节期间海上生产和航运秩序。

2016年1月27日,海南省琼海市某贸易公司负责人诉称,因与其就滞期费计算存在纠纷,福建某船务公司拒绝卸载停泊在琼海龙湾港的“融海1”号轮上的10000吨散装水泥,并指令该轮开往锚地。由于散装水泥属易受潮货物,且春节将至,龙湾港即将停工放假,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该公司负责人焦急地向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求助,申请发出海事强制令,要求船方立即指示“融海1”号轮进港并卸载水泥。

收到强制令申请后,博鳌法庭当场立案,依法全面审查申请材料,经批准,依法制作准予强制卸货的民事裁定书及海事强制令。同时,迅速与海事部门和龙湾港联系,确认“融海1”号轮的位置和现状后,博鳌法庭办案人员立即驱车前往龙湾港,并克服阴雨和海上风浪较大的恶劣天气,乘坐小艇前往锚地登船实施海事强制令。

强制令送达后,船方态度仍十分强硬。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对船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指出留置货物的价值不能明显超出货方所需支付的滞期费数额;如双方就滞期时间、滞期费的计算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拒绝履行海事强制令。

1月29日,船方终于指示“融海1”号轮驶入龙湾港并顺利卸载全部水泥,双方当事人也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续纠纷。至此,货方才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安安心心迎接新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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