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环保部:8家部属、140家地方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

2016-02-02 15:28:04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北京2月2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8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已率先于2015年底全部完成与环保系统脱钩,地方环保系统目前已有140家环评机构提前完成脱钩,彻底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兑现了陈吉宁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代表环境保护部向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介绍说,2015年初,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建设项目环评“红顶中介”现象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党组高度重视,旗帜鲜明地提出:这项工作是中央巡视组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没有退路,要下决心彻底脱钩,不能拖泥带水,这是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就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问题立即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印发了《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必须在2016年底前分三批全部脱钩,全面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其中部直属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2015年底前率先全部脱钩。《方案》和脱钩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与此同时,根据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全面修订《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上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推动其他行业事业性质的环评机构进行企业化改制,明确规定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不得申请环评资质,以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健康的环评技术市场。

程立峰介绍,《方案》发布后,环境保护部党组按月调度脱钩进展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为确保脱钩工作严格按期、按程序完成,部机关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动态督办,做好环评资质、国有资产评估与处置以及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相关直属单位及其环评机构均制定了详细的脱钩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在深入论证和广泛听取原环评机构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脱钩方式。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环保部直属单位8家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按期完成,其中环境保护部南京所下属的南京国环公司、中日中心下属的国寰天地公司、中国环科院下属的中环国宏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下属的中环联公司、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晟公司等5家机构以职工自然人出资设立公司的形式彻底脱钩;华南所、对外合作中心下属的中绿实业有限公司2家机构注销资质;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参股的中科尚公司通过股权和人员全部撤出完成脱钩。

程立峰说,各地环保部门对脱钩工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部门均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脱钩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针对地方脱钩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政策问题,环境保护部及时予以指导解答。目前,地方环保部门脱钩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提前完成脱钩的140家机构中,以职工自然人出资设立公司或移交国资委及其下属企业等形式脱钩的53家,取消、注销资质的87家。其中省级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完成脱钩11家,市县级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完成脱钩129家。

程立峰最后表示,今年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为确保年内分两批全部按期完成,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对地方环保部门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的指导,动态掌握各地脱钩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地区予以督办,对符合脱钩条件的机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逾期未完成脱钩的机构,一律注销环评资质。同时,脱钩工作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