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严禁“带病”工作 一些医院在采购医疗器械时行为不规范,渠道不合法;一些医院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2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严禁医疗设备“带病”工作。 与以往的要求相比,这份文件意味着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新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使用单位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较高风险医疗器械实现重点监管;可以对医疗器械生产经验企业、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针对以往由于对维护的有关制度和售后服务规定不明确,导致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隐患的问题,办法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 “金牌月嫂”认定有了国家标准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自2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6个星级,各等级的月嫂必须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 根据规范,月嫂年龄应为18岁到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 最高级别的“金牌月嫂”的“门槛”,则包括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具备48个月以上的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经历,至少累计48个月客户满意无投诉,可以对产妇进行心理疏导,对新生儿和婴儿进行生活照料及生活保健等。 十类不文明乘机行为将被记录 旨在强化航空运输秩序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冲击值机柜台等10类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将被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记录并告知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 这十类不文明行文包括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 办法明确,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国航协提出申诉,中国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做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
相关阅读:
- [ 01-29]新规首股逾10万中签股遭弃购 榕暂未有弃购者
- [ 01-26]福州卫计委出台新规 医护紧缺人员每月补助千元
- [ 01-14]12条最值得借鉴的省市安全生产新规
- [ 01-05]汽车新规促使4S店提质降价
- [ 01-04]英“数学扫盲”新规:小学毕业考乘法表
- [ 01-04]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发红包超千元需认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