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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到底该找谁评理?媒体解析正规维权路径

2016-01-28 07:03: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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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产妇在北医三院不幸故去的新闻成为舆论热点。虽然事实尚待进一步调查,但从讨论中发现,很多人对发生医疗纠纷后该找谁、该怎么评理,并不清楚。对此,记者采访第三方独立机构——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为读者剖析,正规的说理路应该怎么走。

1问

医患双方有纠纷,患者找谁评理去?

可以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

记者:治病过程中出现不理想状况,患方如果怀疑是医院的责任,怎么办?患者该找谁评理、鉴定呢?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海英:患者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医患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解决:首先,每个医院都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科室,患者可向其投诉,提出对医生诊疗服务不满的意见。同时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并复印除了病程记录之外的所有的客观病历。

其次,患者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010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等6个委办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735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医调委是北京地区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相比于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更为方便、快捷。

最后就是司法诉讼。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方: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法院在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也会委托医疗鉴定。对于有一些医疗纠纷,涉及患者死亡的,我们希望患方家属能够同意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是最客观公正的。

记者:有患者可能觉得,不闹大的话,自己的问题解决不了。这样的观念该怎么看待?

刘海英:我们医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已经处理了8000多起纠纷,真的就是纯医闹的少之又少,大多数患者还是比较理性的。

当然,社会上也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要致富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但是这是开玩笑,我可以说,几乎没有谁是抱着这个心理去跟医院要钱的,大家去医院就是想治好病。

医疗纠纷不管怎么闹,都不会因为你闹得凶就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必须遵循过错赔偿原则,一定是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才能赔偿。我们医调委在处理纠纷中,也绝没有做过“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的调解建议。

2问

医患纠纷已产生,单位该不该介入?

医调委没遇到单位介入的情况,即使有也不对结果造成影响

记者:从法律、程序角度看,患者方面所在的单位,该不该介入医疗纠纷?出公函维权的做法是否合理?

刘方:我们医调委这几年的工作中,从来没有遇到患者单位介入的情况,也没有遇到单位出具公函的情况。即使有单位出具公函,对于我们调解工作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还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至于其他的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比如医院内部解决,法律诉讼解决,我没有听说过有患者单位介入的情况。

记者:医疗纠纷,应该有哪些第三方机构介入比较好?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医调委如何保证客观公正?

刘方:前面提到过,行政调解,找行政机构;法律诉讼,找法院;医调委调解,找我们;都是合理有效的第三方介入。

第一,医调委就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没有直接的上级单位,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第二,我们是由政府搭建的公共事业平台,北京市财政拨付全部工作费用,不接收任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

第三,我们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工作流程。程序正义可以保证实体正义,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真理。我们调解员分为评估组和调解组。调解组派出调解员接待医患双方,收取与纠纷相关的材料,听取双方陈述,再将所有材料转交给评估组。评估组都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退休医学专家组成,我们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比如涉及某医院的医疗纠纷,决不可能让与这家医院有关系的专家来评估。

我们北京医调委有90%以上的纠纷需要找北京三级甲等医院的专家进行咨询,形成初步的评估意见后,还会交由评估组进行集体讨论,每次讨论都要有3名以上专家在场,最后才形成正式的调解建议。此外,凡是赔付1万元以上、患者死亡、疑难的案件我们还要外请专家再进行合议。

2014年全年,我们受理结案纠纷1899件,同年,法院受理结案8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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