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万科公告:已与一潜在交易对手签合作意向书

2016-01-23 09:55:13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万科昨晚发布公告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已与一名潜在交易对手签署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

万科公告称,公司除与前述潜在交易对手继续谈判之外,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

去年12月18日,万科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12月18日13时起开始停牌。万科原预计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2016年1月1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不过1月16日,万科公告称,因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极为复杂,相关工作难以在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并实现A股复牌。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记者邢飞)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