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安阳市民8年前买学区房 孩子上初中没拿到房产证

2016-01-22 16:16:58 高志强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一位业主向记者展示收据

8年前,为了孩子上学,在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的安振公寓购买了一套房,现在孩子小学马上毕业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并且暖气至今没通。昨日,业主刘女士向大河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随后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投诉】没有房产证,孩子上学难

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见到了刘女士等几位业主。据该小区业主郭先生介绍,安振公寓的土地属于安阳市振动器有限责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安振集团),小区的房子由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并销售。

“我们2008年交的钱,当时他们称五证齐全。”郭先生告诉记者,2011年6、7月份,该小区的1号和2号楼交房,交房之后不久,开发商向这两栋楼的业主收取了房屋契税。

一位业主向记者展示的收据上,记者看到,该业主共向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了两万多元,备注为:办房产证费用(契税、维修费用、工本费)。

据一位业主介绍,他们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上明确标注过,一年半之内,开发商会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如果因为手续问题未能办理给予业主赔偿。

“我们交完钱后至今没有见到房产证的影子。”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在东关街附近居住,当初孩子还小,准备让孩子来这上小学,就买了安振公寓的房子。

“我们把之前的房子卖了买的这套房,现在孩子还在东关街小学上学,马上要上初中了,可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刘女士说。

“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这里有双气三线,当时暖气初装费每家都交了一万多。”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并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单据,单据上显示张先生于2011年7月21日向开发商交了17267.8元钱,备注为暖气初装费。

“从2011年底搬过来,至今小区没有通暖。”业主刘女士说,眼看今年的供暖季都要过去了,开发商仍然不肯供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