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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搭建主体框架”

2016-01-19 14:04:41 冯蕾 王逸吟 柳霞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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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强,则党强;理论富,则国富。

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

这源于30多年来的改革规律与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村改革,将承包经营权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的“一权变两权”,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新一轮改革,实现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改革的沃土滋养着绚烂的理论之花,而改革理论又成为改革实践的指路明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关于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理论,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论,关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理论,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理论,关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理论,关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等等先后形成。

“这些理论成果,是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政治经济学,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说。

夯基垒台,筑牢根基,既是思想之基、理论之基,又是实践之基、民心之基。

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勾画改革的时代路径,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改革的顶层设计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指引。

立柱架梁:从顶层设计到重点突破

2016年1月15日,山东济南、青岛宣布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城乡间的鸿沟正在加快弥合。

改革,改到深处是利益。户籍、国企、土地、薪酬,每一项改革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深改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

20次深改会,是改革重要的航标,是透视改革进程的一扇明窗。

从2014年1月至今,25个月内,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20次,共审议109份文件——财税体制、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考试招生制度等多年想改而未改的“硬骨头”终于破题,司法体制、公车制度、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等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的改革得以有力推进。

深改小组第一次会议就明确了中央深改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名单,《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出炉。

全面深化改革绝非局部领域的“小修小补”,而是敢涉险滩,敢动真格。

抓住主要矛盾,突出推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才能实现关键突破。

立柱架梁,究竟立哪些“柱”?架什么“梁”?

“要加强对各领域改革的全面评估,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明确标注出来,排出优先顺序,重点推进,发挥好支撑作用。特别是要把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土地制度、对外开放、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环境保护、养老就业、医药卫生、党建纪检等领域具有牵引作用的改革牢牢抓在手上”——最近一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了改革的重点。

回顾三年,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事项大步推进。

国企改革终于破冰——中央深改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出,“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

牵一发动全身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拉开大幕——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大力发展民营银行,《存款保险条例》出台。“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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