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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加大央企兼并重组 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2016-01-16 10:11:45 刘丽靓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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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央企发展质量和效益

谈到2016年央企工作重点,张毅指出,要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张毅强调,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绕不过的“坎”,是必须做的“手术”。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张毅指出,处置“僵尸企业”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会引起一些“震动”。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按要求把工作做好,用今天的“小震”化解未来的“大震”。集团公司是处置“僵尸企业”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开展工作。要细致梳理、认真研究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按照务实管用、可操作、可检査的基本要求,一企一策具体安排。在推进过程中,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引发社会风险。国资委将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督导,并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纳入监事会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深化改革方面,张毅强调,要加快推进国资委自身改革,国资委已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正在研究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的方案,这方面的工作要抓紧进行,对现有的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大刀阔斧地调整。要加快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要为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创造切实可行的通道,给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更大的股权调整自主权,促进各级企业逐步优化国有股权比例;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要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扩大试点范围。此外,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十项试点”,相关企业要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

国企改革将迎六个转变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此次央企负责人会议的报告内容体现了六个转变。

一是国企改革与发展由“关键之年”进入了“阵痛之年”。这其中有三个特点,即速度调整期、结构阵痛期、动力转换期,特别是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结构调整的主体任务,这是对2016年“新常态”的定调。

二是发展由“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央企2015年的效益降幅由年初的32%降低至年末的6.9%,国际化由单纯的产品输出,向动车、核电等产业能力输出,这些都是质量提高的标志。

三是目标管理由全面推进到两极分化转变。2015年106家央企中有28家效益增幅达30%以上,提升了央企发展的信心。此外,亏损严重的集中在少数资源性企业与重工业,对于“发展创新一批,管理提升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势态更加明显。

四是结构调整由普遍调整向“四集中”“三重组”转变。报告中提到“僵尸企业”的处理时强调,兼并重组是主要方式,突出三种模式,即横向的产业重组,纵向的链条重组和龙头的中心重组。三种模式的归纳是第一次出现在国资委文件中,其中链条重组亮出了“铁塔模式”,意味着要加快推行。

五是国企改革由多项并进向立框架重点转变。报告内容显示,国资委的上层框架文件正在制定,并透露出“五定”的内容,即定性、定职、定界、定权、定编。此外,投资经营公司要有明显的进展,可见2016年是主体框架搭建的关键一年。

六是国企改革由单纯的体制改革向产权体制与产业结构“二重奏”改革转变。国企改革与产业结构的改革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国企改革要为供给侧改革和整个“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提供动力。(记者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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