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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显著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6-01-12 12:21:51 张蔚然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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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华盛顿1月11日电(记者 张蔚然)美国国会众议院当地时间11日表决通过一项法案,要求政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本着公开推定原则回应公众的信息申请要求,这是美国自2007年以来对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所作的最大幅度改革。

美国信息自由法诞生于50年前,致力于促进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化,它规定政府的记录和档案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公民可向任何一级政府机构提出查阅、索取政府信息的申请。该法面向一般公民,但在实际运用中为新闻机构获取政府行为信息带来很大便利,也有不少公司在从政府部门获得信息后转手卖给第三方以获得商业报酬,引起一定争议。

众议院当天通过的法案要求政府创建信息公开网站,允许公民通过该网站向各个政府机构发出信息公开申请,并要求政府部门将最频繁被问及的事项及其答复公布上网。政府机构在处理请求时应遵循公开推定原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公开信息记录,而非倾向于把记录当成机密。

法案发起人、加州联邦众议员伊萨表示,人们经常行使信息自由法案赋予的权利,但政府部门的回应却时常令人感到沮丧,新的法案将推动政府部门更有效地回应外界信息关切。

众议院监管与政府改革委员会1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美国总统奥巴马数年前曾指示联邦政府各部门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时遵循公开推定原则,但执行得并不好,信息自由法的实施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联邦机构沟通不足、信息存在删节等,一些部门为公民获取信息设置人为障碍。美国国务院堪称各部门中“表现最差”的代表,比如公民10年前提出的信息公开请求至今未获得国务院的答复。

美国媒体报道称,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力,2014财年政府积压的信息公开请求达创纪录的15.97万次,政府各部门逾55万次以信息自由法所规定的例外情形为由拒绝向公民或团体公开有关信息。

白宫发言人欧内斯特11日表示将研究众议院法案的具体条款,再决定是否支持。他同时强调国会自身也应受到信息自由法的约束,提高透明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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