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 印制广告不能影响旅客使用车票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在铁路货运接连下降的情况下,客运收入的开发显得更为重要,铁路部门开发票面广告价值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弥补不断增加的负债和亏损。 著名维权律师邱宝昌表示,车票是旅客上车的凭证,凭证里面涵盖了和旅客出行有关的必要信息,现在印刷广告,肯定不是车票必需的。但是,只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法律上并没有禁止。 邱宝昌认为,面对发行量可能在20多亿的广告火车票,广告的内容和印制的大小都需要铁路部门的严格把关。如果因为印制广告而影响了旅客获知的出行信息,或者给旅客带来阅读必要信息的不便,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他还建议可在部分火车票票面上印制公益广告。 新闻内存 铁路广告位正在全面开放 2013年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组建,我国铁路正式走入政企分开的快行线。企业化运作以来,铁路总公司和各地铁路局纷纷推出新政接轨市场化,与铁路有关的“空位”也开始被花花绿绿的广告占据。 列车“冠名权”开放,普速列车的车厢外皮可以贴上广告,车内的头枕片、液晶屏都可以发布广告;在车站,火车站的液晶屏、座椅、楼层空间也都成了广告的必争之地;如今,广告也将走入旅客手中的小小车票。 业内人士表示,利用机票、车票、门票等票证开展广告业务,是业内通行做法。铁路企业在保证火车票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适当开展广告业务,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自主经营行为,也是铁路企业加快走向市场的具体体现。但是,广告业务的扩展也要有度,不能影响到旅客的正常使用和乘车感受,无度的放开反而会适得其反。本组文/本报记者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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