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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放射科主任刘春光在讲述遭强拆时的情形。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的情况说明还指出,“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
↑在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被拆的诊疗室内,部分诊疗设备损毁。新华社记者李安摄 疑云三:被拆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的情况说明还指出,“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 情况说明还称,2015年1月15日、11月25日、12月18日,惠济区征收办曾多次对郑大四附院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但一直未果。 对此,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回应称,医院放射科、太平间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已有20多年,并且都有临时建筑许可证。但对于临时建筑许可证的期限,院方一名负责人称,“记不清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表示,临时建筑不同于违章建筑,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临时建筑许可证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建筑,而超期临时建筑需要建筑单位自行拆除,如果建筑单位没有自行拆除,政府强拆也必须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方可实施。 对于众多疑云,惠济区政府表示,详细情况还将做进一步调查,最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公布。而7日下午,记者向公安部门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时,本应该维护一方平安的长兴路公安局郑大四附院警务室已经人去楼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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