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分类推进不再一刀切 分类施策有效监管
2016-01-06 06:57:3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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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有效监管 对待两类国企,国家将在改革、发展、监管和考核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政策。专家指出,“商业类”更多更好地关注市场化要求,“公益类”则更多地考虑社会性公益性运营目标。 对商业类国企,积极推行股权多元化。对公益类国企,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指导意见》要求,商业类国有企业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在监管方面,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定责考核方面,对商业类国有企业,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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