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年一批新规将实施 全面二孩政策元旦落地
2015-12-30 14:52:02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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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元旦落地、居住证条例将实施、新《大气污染法》1日起施行……2015年已接近尾声,在即将到来的新一年有一批新规将会实施,来看看它们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全面二孩元旦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元旦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居住证条例施行 国务院12月12日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6大基本公共福利和7项福利。 6大服务含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7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房贷利率下调 今年3月份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经过了3月、5月、6月、8月和10月的5次降息后,目前的房贷基准利率为4.9%,降幅达20%。据悉,各家银行的房贷政策大都为次年调,即银行利率调整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因此大部分“老房奴”的月供将从1月份开始调整。 根据最新的房贷利率,以购房者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总共支出57万元的利息,月供6544元。如果按照5次降息前的基准利率6.15%计算,购房者总共需要支出74万元利息,月供7251元。5次降息后,购房者从2016年开始,月供将减少707元。 新《大气污染法》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进步,主要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从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加大了处罚的力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实施 该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是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指南,具有专业性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下调 根据发电成本变化情况,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降价金额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公务员差旅费执行新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为,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新种子法正式实施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新种子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种子法的简政放权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改革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将育繁推一体化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完善省级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的规定,将原来要经过引种所在的省区市农业、林业部门同意,改成备案;取消了种子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员的资格许可。这些都对激发市场活力有很大推动作用。 此外,本次修法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会坚决打击。 2000万困难、重度残疾人将享受专项福利 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残疾人超过800万人。随着2016年1月1日这两项福利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这个数字将扩大到2000万。 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新标准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中,废弃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有所下降,而对废弃空调的基金补贴有较大幅度提高,从35元/台提升至130元/台。此外,在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中,电视机和洗衣机的补贴标准分为两档,划档准则以产品规格大小为准。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之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允许企业追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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