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出炉 不影响日常消费
2015-12-29 08:06: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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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9日电(金融频道张明燕)昨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专家指出,《办法》利于优化市场格局,规定的限额以及配套的多种解决方案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者需要,对微信红包收发没有直接影响。
今年7月31日,央行曾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办法》更加突出了“分类管理”模式,包括对个人支付账户分类和对支付机构分类管理。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分析称,分类管理、差异化监管的实施,客观上会形成“好的更好、坏的更坏”的马太效应,有利于市场格局优化。 《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扩充为三类,为方便客户,《办法》新增了I类账户,只需要一个验证渠道,其余额付款交易不超过1000元,以满足用户临时性的小额支付需求。分类具体为: 《办法》强调支付账户实名制度,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并在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杨涛指出,实名制一方面有利于事先约束风险萌芽、提高风险预警和可控性,另一方面有助于事后风险追溯,从而使得金融安全与归责变得更易操作和具有震慑力。 央行表示,经统计分析,并结合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需要,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对极少数消费者,或者消费者偶发的大额支付,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方式组合完成,因此并不会对消费者支付产生实质影响。 《办法》将对不同评级的支付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办法》规定的单日累计1000元、5000元的限额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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