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15-12-27 23:05:5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分享到:
|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9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
相关阅读:
- [ 12-25]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昨日经过表决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 [ 12-25]提交人大的报告不能“惜墨如金”
- [ 12-24]湖人大将绯闻网红女渔网大片
- [ 12-24]5000亿投资要多少字来说明
- [ 12-17]中央文件发布后乡镇人大如何“解三难”
- [ 12-17]陈春光拟推荐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