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发改委回应如何进一步规范投资计划的调整行为

2015-12-26 17:33:4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分享到:

12月26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吴晓灵】

政府预算的精髓是制约政府支出,没有预算就不可以支出,但是现在我们的政府预算做得还比较粗,代编预算的比例还比较大。所谓代编预算就是预算还没有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当中去,于是就出现了“跑部钱进”的问题,这里也给寻租留下了空间。这次审计署对于发改委的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投资未严格按照投资计划的级次和投向安排资金的问题,其实也是由于我们在预算编排时不够精细有关。2014年,中央的决算中发改委分配的基本建设资金为4576亿元。请问发改委,每年的中央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预算,在提交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中,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比例是多少?如何进一步提高年初编列细化到项目的比例,在中央计划投资中如何进一步规范投资计划的调整行为?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非常感谢委员长以及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发展改革工作给予的理解、支持与关心,也非常感谢审计署对发改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面进行审计,审计提出了很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对这一次审计报告当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根据审计报告,已经作出了整改的安排,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对吴晓灵同志刚才提出的问题,我作一简要回答。

第一,我们是改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就是要不断地优化调整投资的安排,从2013年开始,2014年到2015年,我们每年要把小、散、乱的切块分配的投资大幅度地进行归并,用到国家需要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当中来,用到“三农”建设、水利建设、中西部铁路等等。现在用到重大项目当中的投资越来越多,这是调整和优化投资的安排的结果。

第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制度完善,我们的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出现这样的问题。这两年已经制定了三个文件,一是《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三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委里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一个监管的制度体系,更好地管理预算内投资。

第三,我们加强监督检查和稽察,我们有一个重大项目稽察办,每年针对审计出的一些问题,以及我们自己感到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的稽稽察,稽察之后都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进行验收。这是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改进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二是不断地提高年初计划编制细化到项目的比例,现在中央本级预算内投资具体细化到项目的比例,按照不低于75%来执行。这里采取的最主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建立重大项目库,以前没有这个项目库,而且要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采取这两项措施。现在我们在系统内要求,凡是需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如果没有进入重大项目库,这个投资就不能下。因为列入到重大项目库中的项目,一般都应该做了前期工作,也就是投资下去之后,马上就能够开展工作的。

11月初,重大项目库已经上线运行了,我们要求这个重大项目库分级储备、逐级审核、逐步推进。同时,在重大项目库的基础上,制定三年滚动的投资计划,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这样提高每年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的比例。

通过这一项工作,大概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一是早知道。知道有多少重大项目,它的分布、领域。二是早准备。对储备库中的项目,从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一定的投资进行前期工作。三是早安排。从重大项目库中,三年滚动计划中,可以选择项目进行安排。四是早下达。根据这些重大项目来下达预算内投资。这是第二条大的措施。另外,根据这次审计出来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投资计划调整的行为。因为每年项目不可预期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每年还需要做一些合理的调整,有些地方征地拆迁完成不了,或者配套资金到不了位,有些项目就不一定能够如期实施,每年做一些调整,但是这个比例也越来越低,因为这也是影响到年初按项目下达资金能不能落实的问题,所以我们也在不断地纠正。(来源:中国人大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