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韩媒:韩朝就开城园区土地使用费问题达成协议

2015-12-24 13:23: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韩媒报道,韩国统一部24日消息称,开城工业园区韩方管委会和朝鲜中央特区开发指导总局当天上午签署“关于开城工业园区土地使用费标准的协议”,将入园企业的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确定为每平米0.64美元。

据悉,土地使用费征收对象确定为“实际用于生产、商业活动的土地”,面积达83-84万平方米。朝方此前要求将开城工业园区第一期开发面积330万平方米都纳入土地使用费征收范围内。

今后,朝韩双方每隔四年经协商调整使用费,调整幅度限制在20%以内。相关企业需每年截至12月20日向朝鲜中央特区开发指导总局缴纳一次使用费,但今年因协商延迟,将缴纳期限延长至明年2月20日。

开城工业园区项目共同开发商--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和现代峨山公司于2004年4月同朝鲜签署了土地租赁合同。根据合同,入驻企业须从签署合同后的第11年, 即从2015年起向朝方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因合同未明文规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标准,仅规定由朝鲜中央特区开发指导总局和开城工业园韩方管理委员会协商决 定,双方从2014年11月起进行了协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