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国际要闻 > 正文

美对中国反恐法草案说三道四 中方要求美方停止无端指责

2015-12-24 07:03:11 王宁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环球时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王宁 环球报记者 林鹏飞】继美国政府多次高调批评中国起草制定的《反恐怖主义法》之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22日再次对中国人大很可能年前审议批准该法的消息说三道四。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要求美方停止无端指责。他说,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新加坡亚洲新闻台23日报道称,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21日开始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交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三审稿。有消息说,该法可能于近日被批准通过。对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22日在记者会上批评说:“这一立法草案泛泛且模糊措辞的条款,以及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和正在审读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不但不会有益于反恐,还会对反恐事业造成损害。美方表示严重关切。”

“对于恐怖主义,美国也没有清晰定义”,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教授张家栋23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绝大部分国家的反恐法对恐怖主义都没有定义,即使有也很模糊。因为它本身就很难说清,就连学术界都拿不出一个清晰定义,这是大家共同的难题。多数国家是对恐怖主义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比如哪些属于恐怖分子,哪些是恐怖活动,哪些是恐怖组织。

“德国之声”报道说,中国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香港“亚洲时报在线”23日称,在今年2月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基础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对恐怖主义的认定,同时对列举的恐怖活动作出相应补充修改。草案三审稿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等。

普莱斯22日还指责《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将导致对中国人言论、结社、和平集会和宗教等自由的进一步限制”。洪磊23日说,有效的反恐措施同尊重和保障人权相辅相成。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会强化执法规范,切实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英国广播公司(BBC)称,美国总统奥巴马曾明确表示,已多次直接向中方告知美国政府的上述关注。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最新表态,挑起西方媒体对中国这一法律草案“争议性”的报道。“德国之声”说,中国的反恐法草案内容广泛,包括要求科技企业配合安全部门,在产品中安装“后门”。许多企业认为,今后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做生意可能会更加麻烦。BBC称,要求在华经营的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网络信息等规定会损害外国公司的商业利益。有人甚至担心,拒绝合作可能遭受严厉惩罚甚至面临监禁。

对于这些猜测和指责,张家栋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在反恐上,美国对相关群体的监控能力非常强,上了美国监控名单的就有好几百万人,包括很多外国留学生。而美国公司并不需要向政府提供个案式的信息,因为他们很多就是情报部门的合作单位,直接通过“后门”向政府分享情报。洪磊2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说,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中的规定不会限制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留“后门”问题,不会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或者公民网络言论自由。希望美方尊重中方正常的立法活动,不要搞“双重标准”。

路透社评论说,《反恐怖主义法》起草正值暴力和分裂分子带来的危险在增大。“德国之声”称,在反恐领域除立法之外,中国还任命了首位副部级反恐专员。新加坡《联合早报》评论说,这个举措意味着中国政府现在更加重视反恐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