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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主体追责:扬起“问责鞭” 打醒“糊涂官”

2015-12-20 13:52:07 史林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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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案

上半年,全国已问责了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这意味着,2015年上半年责任追究总人数超过2014年全年责任追究总人数,其中近半数为党组织“一把手”。

今年以来,责任追究成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特点。从中央到各地,纷纷出台文件,列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规范了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责任追究形式。有些省市明确提出“终身追责制”,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而免责。

今年前10个月,交通运输部对13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辽宁省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追责668人;湖南怀化324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中纪委研究室处长苏静说,突出问责根本目的在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强主体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通过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发生,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反思这些案件的发生,除去腐败分子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环境的诱因。“这恰恰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一把手’治党不严。”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说,主体责任虚化,甚至失位、缺位,这为主观恶行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不可否认,仍有些“一把手”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误就没问题;有的则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自己当起“甩手掌柜”。

“强化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唤醒敬畏,尤其是一把手,真正把主体责任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建立起严格的行为规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近期就纠正“四风”有关情况展开调查,结果显示省级、省级派驻、市级、中央企业四级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作风建设“非常好”以及“较好”的分别占90.2%、88.3%、82.1%、82.2%。相对应的认为纠正“四风”工作成效显著的分别占45.5%、42.1%、40.2%、32.9%。

可见纠正“四风”的工作成效与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成正比。“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腐败工作就有新进展。”汪玉凯说。

主体责任追究释放哪些反腐新信号?

信号:调任?退休?主体责任追究无“后路”可退。

今年中纪委首次通报党风廉政追责典型案例中有一则比较特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所属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多次发生组织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活动,违规发放补贴等严重违纪问题。问题的发现,让即使已退休的原党委书记、副局长李伟红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

离开了原岗位脱不了责,甚至退休也脱不了责——这为那些“明哲保身”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两个责任”是硬约束,而非软任务;党委的主体责任实行“终身追责”,倒逼各级责任人把应尽的责任担当起来。

信号:抓早抓小,落实主体责任要冲着纪律去。

盘点通报的案例不难发现,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补贴、办公用房超标……很多都是“小事”。这表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图之一,就是把严明的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抓早抓小。

党员干部往往是从“破纪”开始,进而“破法”。“作为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人,自己不贪不腐仅仅是底线,更要把敢于担当,作为可贵品质。”河南省内乡县委书记李长江说,对下属出现的问题苗头,多咬耳朵扯袖子,让多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信号:记住,这是常态

“主体责任不是新增加的义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过去一直有但却失之于软,现在则是问责起来真问、真抓、真严。”高波说。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汪玉凯说,现在不仅要“书记抓”,落实不好还要“抓书记”。

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高波说,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势必越牵越紧,越往后只会治党越严、执纪越严、问责越严、监督越来越严、处分越来越重。通过主体责任的问责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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