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受处,小题大做吗?
2015-12-19 09:53:1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孙劲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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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分享关于“一国两制”的文章,并且发表评论大肆攻击、公然否定该政策。这个行为使他违反了重要的政治纪律——不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随着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因“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而被双开,“妄议中央”成为热词之一。新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处分。11月3日,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妄议中央被双开,成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后,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而被公开处理并通报的第一人。 吴某作为东部某市的公安局副局长,因一条“朋友圈”而受处理绝非小题大做,不仅仅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是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自己的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试图让他的“朋友圈”与众不同,让他自己成为“备受瞩目”的焦点人物。这种行为充分体现出吴某其党性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要管党,首先要从严治党。其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是最大的讲政治,更是最严的守规矩。 吴某妄议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员干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不得“妄议中央”,是责任,也是义务。在内,要心中一把戒尺常衡量,不和党中央唱反调;在外,要守规矩,顾大局,自觉和公然妄议中央的人作斗争。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戒,时刻遵守党纪国法,坚定政治信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然 ,终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文/卢俊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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