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加工成肉馅出售 超市可应消费者要求将生鲜肉类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销售,但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 禁止使用屠宰场废弃肉类或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肉类加工肉馅等生鲜肉品和肉制品。 4.经营者明确义务,加强自律 经营者对生鲜食品的自设包装及标签标注内容和食品安全负责;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等,加强经营者自律意识,违反者将根据法律予以相应的处罚。 怎么样,新规还是很厉害的吧?虽然目前意见稿中的一些新提法和新规范,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但这是一个探索性的开始,相信新规定会给我国食品安全带来特殊的意义。 文/刘时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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