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美称没有证据表明加州枪案凶犯是恐怖组织成员

2015-12-17 14:06: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当地时间12月4日,美国加州雷德兰兹,加州枪击案嫌犯夫妻赛以德·利兹万·法鲁克和塔什芬·马利克的住宅曝光,两人的私人物品也随之曝光。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外媒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詹姆斯·科米于16日称,没有证据表明加州枪击案的2名凶犯是恐怖组织的成员,并确认调查人员认为2名凶犯受到了“伊斯兰国”的鼓动,而非受其指使。

报道称,科米指出,“伊斯兰国”通过社交媒体、加密通讯,狡猾地宣传在全世界鼓动类似的小规模袭击,从而“彻底革新了”恐怖主义。

“相比我们今天面对的威胁,你们父辈时代的‘基地’组织是一个非常不同的模式,”科米在纽约举行的一场反恐会议上表示。

但科米称,尽管加州枪击案的2名凶犯早在2013年就在私人通信中表示支持“圣战与殉道”,但凶手从未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如此表态。

科米称,FBI目前在全美50个州展开了“数百项”调查,涉及可能受“伊斯兰国”鼓动的袭击阴谋。

科米表示,“伊斯兰国”拥有一个“三合一”策略:招募士兵在中东加入该组织、鼓动其他国家的个人实施袭击、派出受训人员在欧洲和美国实施暴力犯罪。但他同时指出,“伊斯兰国”改进了对社交媒体尤其是“推特”的使用,用以联络潜在的追随者。

“‘推特’上可以卖书,可以宣传电影,还可以‘众包’恐怖主义,鼓动杀戮,”科米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