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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临时工“挟尸要价” 站长被停职

2015-12-15 07:11:46 周丹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当地警方立案调查女孩死因

该事件曝光后,宝鸡眉县宣传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报道中涉及的十八岁女孩,生前系眉县某中学学生,上周日(12月6日)从自己家里外出,不幸罹难。就女孩死亡原因眉县警方已经立案并正在展开调查。事情发生在陕西省宝鸡峡管理局位于眉县境内的魏家堡水电站内,向女孩家属‘挟尸要钱’的邓某、杨某系该站雇佣的捞草民工。”

宝鸡眉县宣传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表示,“魏家堡水电站由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管理,水电站的人事处理当地县政府没有权力过问,眉县警方立案调查的只是案件本身。”

14日16点左右,北青报记者致电眉县警方,对方承认立案调查小静死因,但暂无法透露案件进展。

水电站站长被停职

北青报记者致电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其办公室的负责人赵主任透露,管理局已派出调查组前往当地处理此事,魏家堡水电站的站长董振宇已被停职。

赵主任解释称,魏家堡水电站的站长董振宇在此事件中“负有一定的直接领导责任”。赵主任说:“我们认为在管理方面,他有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决定对他停职检查,让他协助调查组处理好这件事情。”

此外,水电站雇佣的捞草工邓某和杨某也都被辞退。“水电站的捞草工作是承包出去的,杨某自行雇佣了此次向死者家属‘挟尸要价’的邓某。”赵主任说,“邓某和杨某都是附近村民,他们是水电站聘的临时工,不属于正式员工。”

那么,发现尸体后水电站应该如何处理?赵主任表示,“他们对于水电站的公职人员,是要求立刻报警的,他们都在管理局接受过处理这类事件的培训。”

文/本报记者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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