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广东:学校食堂烤串火腿肠不算荤菜 禁售碳酸饮料

2015-12-13 17:22:02 王凯蕾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记者13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烤串、火腿肠等腌制食品将不算荤菜,学校将逐步不销售对健康不宜的碳酸饮料、方便面等。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的各个关口。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通知提出,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品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推进“阳光厨房”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通知还要求学校重点引导学生健康营养知识学习与不良饮食行为的转化,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传授食品安全、营养科普知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良好氛围。(记者王凯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