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新版公司债优化企业融资总成本 拉低社会融资成本显实效

2015-12-08 22:03:21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编者按:提高全社会直接融资比例,证监会正在通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全力推进。今年以来,证监会加快推进公司债改革,无限接近注册制,实现了公司债发行迅猛增长,直接拉低了企业融资成本,间接降低全社会融资成本,有效优化了全社会融资结构,为实体经济及时“补血”。

公开发行公司债仍无法跨越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的限制,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努力推动实现这一突破。

在国家大力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以及证监会简政放权双重推动下,公司债发行规模正快速增长。近期,不仅公司债发行主体覆盖面正在加速扩大,同时发行数量、规模也在迅速增长。

今年5月份以来,公司债以每个月1000亿元的规模迅猛增长,尤其近3个月来,每月新增1300亿元-1400亿元的平均增量与中票发行规模基本持平。

12月4日,《证券日报》记者赴上交所实地调查了解到,上交所债券业务部对公司债发行审核已经实现全程电子化,并且实现审核进程公开透明,发行人、承销商可随时跟踪审核进程、反馈意见。

发行预期明确

拉动规模增长

在审核周期大幅缩短、审核效率大幅提升这一客观因素的带动下,公司债发行正在全面提速。今年以来截至11月底,今年各类企业发行公司债1.5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发行近7000亿元。

而在今年1月份新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公司债一直相对冷清,2013年至2014年月均发行量只有100亿元左右。

“审核周期较长以及不确定性等因素会导致发行主体错过最佳发行窗口,无形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证监会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新版公司债规定更加注重市场化、法制化理念的落地,如申报实现全程电子化、申报流程透明、大幅缩短形式审核周期等变化让发行主体有明确时间预期,这是承销商积极推动公司债发行的重要原因。

多位债券承销商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公司债审核效率提升带动承销商积极性,公司债拓宽包括非上市公司在内的各种性质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且其低利率直接和间接拉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促进全社会融资成本下降。

“近乎于注册制的改革推动力,以及公司债全面向非上市公司放开、较低融资成本触动了发行主体的敏感神经。”一位券商债务融资部负责人表示。

公司债扩容

践行供给侧改革

今年1月15日,经过修订以后,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外,发行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近10个月以来,带动了大批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

《办法》主要亮点包括:原来限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制度;公开发行公司债的交易场所由沪深交易所拓展至新三板;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交易场所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拓展至新三板、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取消公司债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以简化审核流程等等。

“从资金供给这个角度来说,公司债扩容是顺应供给侧改革的有力举措,监管部门在身体力行践行供给侧改革。”安徽正奇金融董事长俞能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允许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这件事不敢想,现在终于实现了,而且审核效率极高。”

与俞能宏有同样感受的企业不在少数,吉利控股集团融资管理部部长端木晓露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前公司债只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吉利控股能够很快实现发行公司债是个很意外的收获,是一个惊喜,增加了新的融资渠道。”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杨鹏程向记者表示,修订公司债办法,扩大发行主体范围,就是很好的融资制度供给,这将直接惠及中小企业。

据杨鹏程介绍,由于公司债审批效率更快,目前国信证券内部承销人员更愿意做公司债项目。从今年6月份以来,公司债发行量已经超过中票、短融的承销量,也超过企业债承销量。

据财通证券董秘申建新介绍,新规定实施以来,包括已完成承销、已获批以及在审的公司债项目在内,财通证券承销的公司债发行规模已经超过400多亿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