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的一天,一对离婚不离家的男女因为琐事引发口角,最终,失去理智的男子拿起菜刀,将面前的女人砍倒在地。11月30日,记者获悉,近日红古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15年3月19日协议离婚,离婚后二人继续在同一居所生活,住在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一间出租屋内。2015年4月30日6时许,杨某某因怀疑王某某有“出轨”行为,且拿走了其身份证和银行卡,二人在其租住屋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杨某某扬言要杀了王某某,王某某遂在一旁伸着脖子说“你来杀”,失去理智的杨某某持菜刀割伤王某某左手,并先后在其颈部割两刀,后发现其不再反抗,遂丢弃菜刀逃离。脑子渐渐清醒后,杨某某到红古区检察院投案自首。而另一边等杨某某离开后,王某某将菜刀扔到地窖内,去邻居家呼救,被邻居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王某某颈部切割伤系利器切割所致,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左手多发软组织挫裂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王某某出具书面意见,对杨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要求从轻处罚。 红古区法院审理后,综合全案案情及被告人杨某某的认罪态度,采纳了杨某某辩护人辩护意见,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兰州晨报 记者 李辉 实习生 张爱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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