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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破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10人犯罪团伙落网

2015-12-07 13:13:37 王秋月 来源:中国吉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警方收缴的小猫头鹰

4日,吉林市森林公安通报了在吉林市永吉县境内的“4·20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案情,在12月1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梁某已经被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此,这起特大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圆满告破,团伙十名成员全部被森林公安机关抓获。

贩卖猫头鹰 5人被抓

2015年4月18日,吉林市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接到永吉县森林公安大队汇报:进入4月份以来,有人在永吉县北大湖镇附近山上抓捕猫头鹰贩卖。因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涉及猎捕买卖此动物就是刑事犯罪。2015年4月19日,专案组侦查发现,永吉县西阳镇红石村郑氏兄弟二人有重大犯罪嫌疑。在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和落脚点后,专案组安排民警秘密潜入丰满区前二道乡山前村化装侦查,于4月20日夜,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当场在其家中面包车内收缴非法收购、猎捕的猫头鹰16只。专案组经过连夜深挖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供述,从2015年4月份以来,为了谋利,伙同弟弟郑某驾驶面包车,在永吉县、丰满区一带山林中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猫头鹰100余只。在收购中,为其供货30余只猫头鹰的上线外号叫“颜小子”,嫌疑人郑某以100元价钱从其手中购买后,再以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下线田某和魏某二人。

因郑某在非法交易时与上、下线均见过面,且用手机联系过,专案组侦查人员很快将三名嫌疑人姓名查出,经过郑某进一步辨认和侦查,从而确定了上线颜某、下线田某和魏某的真实身份和落脚点。为了一网打尽该团伙,兵分几路开始抓捕。到4月21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颜某和魏某分别在家中落网,田某连同另一河北省石家庄籍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其出租屋内落网,侦查人员还收缴了田、郭二人猎捕野生动物用的枪支和9只刚从山上捕获的小猫头鹰。

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抓捕计划

由于犯罪嫌疑人郑某外逃,侦查人员一方面利用各种措施对其抓捕,另一方面几次到郑某家中作规劝工作。2015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郑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5月13日14时许,在永吉县北大湖镇一商店前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该人供述非法猎捕15只猫头鹰后全部销赃供给郑氏兄弟。5月21日凌晨4时许,非法猎捕10只猫头鹰并卖给颜某宇的犯罪嫌疑人冯某东已经做好准备出逃,被专案组侦查员在永吉县西阳镇抓获。5月23日,一直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公安机关自首。

专案组经过连续调查取证36天,到2015年5月26日,郑某兄弟二人、田某、魏某、刘某、颜某、冯某、杨某、郭某等九名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永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终于查明郑氏团伙成员手中的猫头鹰绝大部分被销往广东省境内梁某处。由于梁某与上线均未见过面,只是通过手机微信进行交易。2015年11月10日,专案组赴广东省珠海市、广州市、罗定市、阳江市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工作,侦查人员在深圳市保安区一酒吧内成功将梁某抓获归案,在其家中,办案人员搜查出他非法收购的苍鹰1只,由办案人员移交给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11月17日犯罪嫌疑人梁某被押解回吉林市。其交代非法购买猫头鹰后,通过手机微信以每只900元的价格,全部销往广东省阳江市一野生动物驯养基地用来泡酒食用。

这样,吉林市森林公安机关由20名侦查员组成的专案组,历时八个月的攻坚,彻底打掉了这个横跨中国南北,辗转吉林、河北、天津、山东、广东等省,集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到转移、非法收购127只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条龙式的十人犯罪团伙。

(记者 王秋月/报道 警方供图)

相关野生动物知识及法律法规

1、猫头鹰也叫枭、鸮,我国常见种类为:雕鸮、鸺、长耳鸮和短耳鸮,其已收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346条规定,非法杀害、猎捕、收购、出售猫头鹰1只即构成犯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只以上构成严重犯罪情节(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只以上构成特别严重犯罪情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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