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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无小事 那些“没想到”的案例

2015-12-04 13:40:2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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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为应对清理超标办公室想办法搞“变通”? 性质恶劣,严惩不贷!   

11月17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一起超标使用办公室的典型案例:某市一局长张某某虽然搬到了符合标准的办公室,却设置一道暗门通向90余平方米、已挂上“阅览室”牌子的原办公室,偷偷使用。

除了类似湖北纪委公布的案例以外,其他办公超标的“花样”也不少。比如,有的将超标办公室用隔断改造成“里外间”,超标部分变成“会议室”、“接待室”等,但实际仍由自己使用;有的将个人办公室改造成多人办公室,但不过摆个样子,只见桌多,不见人多;还有的认为清理是“一阵风”,暂时挪到小办公室,过段时间又偷偷搬回原办公室享受“VIP感觉”。凡此种种表现都是糊弄上级检查,对付政策规定,必须坚决查处。

【案例五】超标0.8平方米被处罚“有些过”? 一点也不冤!

11月24日17点5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教育部的通报:中国传媒大学的3名校领导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委书记陈文申被通报批评,校长苏志武、副校长吕志胜被免职,另有5名学校干部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处理。  

然而,有人议论,仅仅因为违规使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就一次性处分这么多人,有点冤……由此观之,同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被处分者仍有一定“市场”。屈指一算,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已近3年,仍有人对中央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心持怀疑态度,不禁让人心生感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认为,从近来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象牙塔中的腐败违纪”案件的查处通报力度,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背景下加大对“小微违纪”的查处通报,可以看出一个信号,就是教育领域的反腐工作力度正不断加大,覆盖面越来越广,既要查贪污腐败问题,也要“惩前毖后”,让高校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廉政意识。(编辑卢俊宇 根据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综编)

结语:之所以说这些案例让人“没想到”,是因为很多人认为这些违纪行为都是小事。殊不知,反映的却是权力的任性和领导意志“跑偏”。中央就是要通过严查这些“没想到”的违纪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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