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房地产“理财产品”是骗局,合同、预售证都造假 据了解,高息返还房款、给予现房回报,是种种理财骗局的主要诱饵。北京一位投资了河北某房企“投资性地产理财项目”的市民告诉记者,自己和亲友前后“借给”房企600万元,约定的年化收益率一度超过40%,还能“给现房作为返利”。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高利息、高收益、高回报的背后,“名为销售房产、实为借钱融资”存在较大风险,不少所谓的“理财产品”实质是设局欺骗投资者。 --假资质。法律人士指出,多数房地产公司、养老公寓经营企业根本没有向公众公开发售理财产品的相关金融牌照。但浙江杭州一位“养老地产公寓权益型会员”的销售人员赵经理宣称,市民出资购房成为其会员,可选择由公司负责经营租赁,定期获得高额分红。 然而,该楼盘营业执照显示,其经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仅为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咨询服务,甚至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假合同。在不少案件中,开发商的合同、预售证均造假。据办案部门介绍,湖北“上上坊养老型酒店公寓”案件中,项目开发商向购房者展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是复制和修改自其他项目的假证。造成众多群众受害的安徽亳州兴邦公司也曾用“预订合同书”替代正规房屋买卖合同,以躲避监管。 --假担保。还有一些“理财产品”利用投资者不了解法律法规,宣称以住房、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作为担保物,“还不上钱就给你现房”。但实际上受害者往往根本无法取得产权。 重庆市一名推销“晋愉V铺”的地产中介说,购房者在住宅正式过户前,可另外先缴纳8万元的“车位预收款”。开发商对这笔资金按年息10%给予购房者现金收益,在住宅过户前退还这笔预收款。“购买者不限于本小区住户,任何人都可以买,相当于房企把车库抵押给你,以每年10%的利息借钱。” 然而,根据重庆市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非本小区业主禁止购买本小区车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过户。“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存在无法收回本金,同时无法获得车位产权的风险。”陈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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