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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详解华锐风电造假案 "充分说理"成稽查执法常态

2015-11-24 19:49:49 屈绍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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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屈绍辉)近日,证监会对华锐风电信披违法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华锐风电处以60万元罚款,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处以95万元罚款,并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共对7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相关人员对新华网记者表示,华锐风电曾是风电行业的龙头企业,收到事先告知书后,相关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但不管任何理由,只要扰乱证券市场的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的违法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充分说理”已成证监会稽查执法的常态。

昔日龙头企业被顶格处罚

华锐风电曾是我国风电系统的龙头企业,公司因高管内斗,自曝财务黑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资料显示,华锐风电上市首日股价高达98元,2013年一度跌至3.31元,被称为“散户绞肉机”。

本案中,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华锐风电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约2.7亿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7.58%。利安达作为华锐风电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存在诸多执业问题。

最终,证监会责令华锐风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到30万元的罚款,对其中5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1名为终身市场禁入;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华锐风电虚增利润2.7亿元却仅被处罚60万,许多投资者认为处罚太轻不理解,处罚委有关人士表示,在现有《证券法》没有修改的情况下,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华锐风电相关责任人已被顶格处罚。同时由于财务造假超过30%,按照规定,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后,相关股民即可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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