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近一年 上边禁令下边排污仍不鲜见
2015-11-23 07:37:11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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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全面落地仍有多道软肋待破题 为促进新环保法亮出来的“牙齿”对污染“咬”得更狠、更准,环保专家建议,首先要大力促进环境信息公开,让舆论为环保执法者“坚强后盾”。据悉,目前有些地方的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还未实行公开,甚至一些企业对数据造假。一些环保专家表示,新环保法赋予公民环境监督的权利,群众和环保组织也有很高的积极性,但困于信息公开不及时,舆论监督成为画饼。而一旦群众可以及时获得准确的环保信息,便可形成“烟囱冒烟、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能有效震慑各类污染排放。特别是,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依据和第三方参与机制,利用公众的力量盯准每一个污染源,迫使企业遵守环境法规,改善环境质量。 更重要的是,切实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环保人士认为,这是对环保工作推动最大的一项措施。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副队长李建宏说,与以前的区域限批、约谈等环保措施相比,往往不能约束到人,但考核不同,随着考核比重地加大,环保对地方官的“乌纱帽”影响越来越大。 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玮说,以前,环保法曾被戏称为“事故法”,只有环境污染事件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后才会走法律渠道,其他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听命当地领导,而他们容易为了GDP而纵容污染,出现重大污染事故后,便用基层执法人员作为追责对象,导致“领导生病,属下吃药”的现象屡现报端。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更多向生态环境倾斜,遏制当地领导的经济冲动。”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所所长赵立欣说,“社会上有句话,污染是大家的,GDP是我个人的。只有考核的指挥棒更多地指向生态环境,才能让地方政府敢于承担环保责任,向污染亮出环保法的‘牙齿’。”(记者程士华 王井怀 李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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