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解难事,国务院出“实招”
2015-11-21 15:35:3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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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公用经费可携带,钱随人走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第一个统一,是统一“两免一补”政策。所谓“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之前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只对低保家庭学生,调整后,城乡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包括民办学校的学生都是一个政策。 第二个统一,是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后,由国家统一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财政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将按照基准定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第三个统一,是统一经费分担机制。调整后,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具体讲,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担;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从2006年起,中央统一确定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西部的小学是600元,初中是800元,东部的小学是650元,初中是850元。这是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这样做,有利于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通俗地讲,就是钱随人走,即学生无论在城乡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无论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国家都会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余蔚平说。 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介绍,新的制度实施以后,最直接的受益者主要是这么几个群体:第一类是从农村到城市读书的学生,也就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二类是寄宿制学生。第三类是民办学校就读生。第四类是小规模学校的学生,主要是村小教学点的学生。第五类是特殊教育学生,不论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还是在特教学校读书,保障程度都会大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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