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11月12日电(李苑露 鲁英)今年2月22日晚,在浙江省嘉兴市,被告人邵某争吵中以手掐颈部的方式杀死妻子,后为掩饰犯罪,在卫生间内使用菜刀、绞肉机等工具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分尸、碎尸,并用高压锅对尸体碎肉进行蒸煮后,分多次将尸体碎肉、尸骨抛弃于河道等处。今年4月份,随着嘉兴市区一些河道内煮熟的人体组织陆续被捞起,此杀妻案浮出水面。12日,此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邵某今年43岁,37岁时结的婚。妻子陆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与他同岁。两人婚后育有一子,却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从嘴上争吵上升到肢体冲突,甚至时常出现过激行为,夫妻渐成不可调和的“怨侣”。 今年过完大年,陆某失联了。邵某对她的哥哥姐姐说,她去广州打工了,他们将信将疑。4月4日,陆某的姐姐收到妹妹的手机号发来的短信,也说她去广州打工了。可陆某的姐姐反而慌了,因为自己不会发短信,妹妹平时只会打电话给她,不会发短信,而且电话回拨时,却已经关机。陆某的哥哥也觉得,妹妹从不写错别字,而这条短信上的两个错别字和一句口头禅,却是妹夫的风格。 当晚,陆某的哥哥报了案。4月11日,警方找到了邵某,他把妻子发来的短信给警察看。警方经过调查,发现疑点重重,最终还是把矛头锁定在邵某身上。 4月13日晚,邵某被警方紧急传唤,终于交代,妻子已经被自己杀死分尸了,短信是他用妻子的手机卡发的。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22日晚,在嘉兴市区举秀苑家中,被告人邵某又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争吵中以手掐颈部的方式杀死妻子,后为掩饰犯罪,又在卫生间内使用菜刀、绞肉机等工具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分尸、碎尸,并在用高压锅对尸体碎肉进行蒸煮后,分多次将尸体碎肉、尸骨抛弃于市区建国北路辅成小学北校区路段一无名桥东侧河道、文桥路东面路底边海盐塘河道等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邵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强调自己作为男人,为了家庭和谐一直选择忍让。“她每一样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跟我大吵大闹,吵到天翻地覆,这样不讲道理的人。”邵某当庭回忆起这6年的夫妻生活,说妻子拿菜刀追杀过他,他被妻子逼着舔过垃圾桶,还斩断过自己的手指,“我一个大男人,心里恨不恨的?” 但被害人的亲属则认为,被害人素来是“刀子嘴、豆腐心”,为家庭付出了许多,反倒是被告人人品败坏,经常采用暴力手段。 据了解,案发当晚,他们像往常一样吵打,儿子哭着喊“不要打了”。两人把儿子领到隔壁房间看动画片后,战火不断升级。“吵了很长时间,给她气得头都炸开来了,脑子一片空白,后来不知道怎么失控了,一只手掐住她脖子,一只手压住她的手……”邵某说,杀死妻子分尸后,他把菜刀、绞肉机、高压锅都洗过,就放在原地。 法庭将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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