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针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出台措施 控制医疗费用 减轻就医负担(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 费用控制的阶段性目标是: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医疗费用上涨较快。同时,医药费用结构和增长情况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包括城市公立医院的费用在医药费用总量中占比较大,医疗服务量尤其是住院服务量增长较快,药品、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收入占比较高等。 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增强深化医改的综合成效,国家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采取医疗费用控制综合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监管,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对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约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医院预算进行审核。强化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库。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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