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梁振英谈“零团费”与“不良销售” 称要整顿歪风

2015-11-06 11:5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谭达明 摄

中新网11月6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5日发表《特区政府将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的网志,强调“做生意要守法律,也要有商德。‘零团费’就是‘零团费’,购物不购物应该是你情我愿”,香港有必要整顿一些歪风,否则等同杀鸡取卵。

据报道,梁振英在网志上举自己约10年前与家人去泰国旅行为例,指有团友在曼谷机场等行李时,发现一个柜台招揽零团费的半日游团友,他与朋友俱报名参加。

同日下午,一辆小巴连同导游来到酒店,接他们去数个观光景点,然后去一家木雕店及玉石店购物。大家逛了半小时,没有买任何东西,导游与店员没有半句怨言,回酒店后也没有明示或暗示要收小费。

他强调,做生意要守法律,也要有商德。零团费就是零团费,购物不购物应该是你情我愿。“如果零团费不能‘为皮’(编注:做到收支平衡),就不要办这样的团。”过去,不良电器店问题严重,最近有所收敛;现在的“斤变两”和零团费问题,不仅破坏行业商誉,更破坏香港声誉。

梁振英说,香港很有必要整顿一些歪风,业界必须杜绝不良销售手法,否则杀鸡取卵,无以为继,“凡涉及违法的销售行为,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必定会严厉打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