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女子被狗咬”募捐造假事件又有了新进展。3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利辛县公安局获悉,该县电视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和涉事“证人”闫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一手炮制了“救女童被狗咬”谎言的受伤女子男友张宏宇此前已因涉嫌诈骗被刑拘。据央视报道,县电视台这位工作人员曾“给张宏宇帮忙联系”,而闫某则“帮忙证明李娟确实是为了救人才被狗咬伤”。利辛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全德在接受采访时解释,对这两个人采取强制措施理由是“他们是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嫌疑人”。3日利辛县警方也对北青报记者确认了此事 此前,“记者柯南”爆料称,利辛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透露,张宏宇曾在9月23日通过当地县电视台的一名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宣传部门,该部门一位通讯员根据张宏宇提供的材料写了稿子。10月13日,这则“救人被狗咬”的报道首先刊发于亳州当地的一家媒体上,随后引发了转载、跟进报道,并形成捐款。 10月24日下午,利辛县委宣传部的相关人士向媒体承认,曾在媒体上署名刊发“救女童被狗咬”的新闻确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李某。 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利辛县委宣传部,其工作人员表示,李某并没有被警方调查,但已经被调离之前所工作的科室。“他本身并不了解具体情况,也是被骗的。”其工作人员解释,“现在公安那边还在调查,具体处理结果出来后我们会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在张宏宇编造的谎言里,“路人”闫某向媒体证实了李娟为了救人倒在了路边。此后,这起事件开始以“救人被咬”的情节在各种媒介形式间传播,“义捐”也由此形成。 而闫某和张宏宇之前本来就认识,据当地媒体报道,张宏宇的养狗场以前是闫某的养猪场。他向媒体表示,“他(张宏宇)打电话给我,边哭边说李娟的治疗费用太高,自己吃不消了”,便接受了张宏宇的建议。闫某说,当时张宏宇告诉他,“如果有记者采访,就说是在路上发现李娟的”。起初他有些顾虑,但张宏宇告诉他“都安排好了”,让他按照吩咐做。 |
相关阅读:
- [ 11-03]10驴友失联漳州乌山幸获救|幼儿园老师用筷子捅女童下体|“伪装者”偷盗上瘾
- [ 11-03]三岁女童下体红肿涂满药膏 疑被老师用筷子捅伤
- [ 11-03]如何改变数百万女童的命运
- [ 11-03]幼儿园老师用筷子捅三岁女童下体 警方已介入调查
- [ 11-02]纽约以被撞亡华裔女童命名街道 法理人情引深思
- [ 11-02]两女童溜出家门玩耍深夜未归 热心网友帮忙寻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