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前瞻:一行三会协调机制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2015-11-03 07:44:02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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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协调机制需发挥更大作用 “‘十三五’期间,需建立更正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或改革现有的分业监管体系,以消除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问题。”曾刚说。 事实上,金融监管部门最早的分工合作机制始于2000年。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确定三方监管联席会议方式。在2003银监会成立时,银监会、保监会与证监会又就金融监管方面确立了分工合作框架与协调机制。不过,2004年3月后就再没召开过联席会议。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再度重启是在5年后。2008年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方案,央行将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没有明确写明是央行牵头,也没有开几次会。”央行一位熟知情况的人士表示,直到2013年8月,国务院第一次以文件形式确定建立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确定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 然而,已经成立十几年的联席会议制度,似乎并没有发挥出它该有的作用。 “目前,现行的一行三会联席会议看起来太过松散,很多时候组织能力不强。在这次股市波动的‘救市’行动中,在对理财产品的监管中,包括对目前尚未解决的民间集资问题等方面表现地都特别突出。”鲁政委说。 鲁政委介绍说,从这次金融危机来看,美欧基本上建立了覆盖全面、统分结合的监管体系。“更多的按照职能和业务类型来监管。同时,在上层还有一个覆盖全局的,用来监管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监管委员会。”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早前在接受采访时也建议成立中国金融管理委员会,在内部分为不同的行业,最终实现从目前的功能性监管成为金融的综合监管。 除此之外,曾刚还建议,“十三五”期间,金融监管改革要确保监管的一致性,即不同机构实质相同的业务应执行相同的监管标准;同时,要确保监管政策制定的及时性,需要针对跨市场金融创新做出前瞻、及时的反应;还要提高对宏观审慎问题的关注,尤其要关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并尽早完善与之相关的监管与调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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