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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国超八成地区启动大病医保

2015-10-28 07:31: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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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初稿已形成

今年三季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不过,除广东千亿资金已入市外,只有山东有部分资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有业内人士认为,养老保险基金沉淀在地方易形成地方利益,基金由地方向中央归集的道路不会顺风顺水。

对此,李忠表示,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县三级,将分布在各地的结余资金,特别是分布在市县的结余资金逐级归集到省一级,是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重要前提。

事实上,在统筹层次低下的背景下,目前养老保险省级层面归集的资金并不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只有6个实现了资金统收统支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对此,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此前针对人社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都明确提出了“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任务要求。“十二五”已到后期,如期完成任务已不可能。建议加大工作力度,提出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在抓紧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的同时,尽快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没有省级统筹的基础,实现全国统筹的工作就不扎实。

对于全国统筹的问题,李忠表示,社会保险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提高统筹层次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年人社部也一直在致力于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出台了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办法。人社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基金模拟运行测算,并已形成了方案初稿,拟在进一步论证后适时上报国务院。

此外,对于养老金投资运营的问题,李忠表示,现在人社部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和划拨的办法,规范资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之间划入和划出的流程,明确委托地方和受托机构协议签署的有关要求。各地的结余资金都将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归集和划拨。人社部按照2016年启动实施的目标,尽快出台办法,确保地方委托投资资金及时到位。

覆盖 启动大病医保地区已超八成

在医疗保险领域,统筹层次也在不断提高。李忠介绍,目前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经有90%左右的地市实现了市级统筹。

“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意义非常大,一个主要方面是解决了异地就医的问题。”李忠表示,在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之前,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异地就医报销难。现在实行市级统筹以后,解决了60%以上异地就医的问题。

“现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海南、西藏等省市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指导,督促地方从实际出发,提高医保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李忠表示,医保提高统筹层次的目标是巩固市级统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省级统筹。

此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推进大病保险工作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全国84%以上地区启动实施。

对于《经济参考报》此前报道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延期未完成问题。李忠表示,2015年5月人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按照国务院医改办的要求,人社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开展了医保支付标准的相关研究工作,启动了医保支付标准管理规则的制定工作。

“在国际上医保支付标准有很多比较成熟的经验,在我们国家一些地区也先行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李忠表示,在总结国际经验和先行探索地区一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人社部已经起草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试行规则,并已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为进一步适应统筹城乡的需要,适应城镇医保与新农合政策衔接的需要,目前人社部正在积极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沟通协调,拟共同牵头研究制定适用于城乡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下一步将抓紧时间,力争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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