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身价】 虽然所有品种的宠物龟都不会与主人互动,但龟市里不同乌龟的身价可能有天壤之别。巴西龟苗几块钱一只,成年草龟可能几十元一只,中华花龟可能卖到几百元一只,那么菲律宾池龟呢? 在“百度贴吧”中有篇标注“知名人士”的文章,就“市场上最有升值潜力的龟种”进行盘点,菲律宾池龟排名第二,仅次于被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的黄额闭壳龟。文章这样描述菲律宾池龟的“市场潜力”:“水龟不受国内贸易限制,国内市场几乎没有,雷岛粗颈龟(菲律宾池龟)能超越或者等于安南龟的价格。现在菲中关系紧张,该龟很少流入国内,人工繁殖记录几乎没有。可以炒作。” 另有业内人士在论坛留言,菲律宾池龟在国内市场很少,“一年也见不到几只,价格透明度不高”。 不过,并不是只有中国人有饲养乌龟的偏好。在日本和韩国,也有不少人喜欢在家中饲养乌龟。另外,在菲律宾的宠物市场,也有各种乌龟售卖,特别是一些饲养牲畜的农场主,喜欢在牲畜圈舍内饲养乌龟,据说那样牲畜会长得更好。 那么,人类对龟乃至其他野生动物的各种需求,是否会对野生动物种群构成威胁呢?听听专家怎么说。 【灭门的灾难】 张劲硕,中国国家动物博物馆动物学博士。在这位时常在全球观察野生动物的专家看来,一个物种的濒危、极危乃至灭绝,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栖息地遭破坏,另一个是人为捕捉。例如在巴拉望,一方面存在森林砍伐、过度人类活动等现象,另一方面存在捕捉野生动物的非法活动,这两个因素共同构成了某些物种的急剧减少。 “在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方面,帮助生物繁殖繁衍最好捷径就是保护它们原生的栖息地,如果把栖息地保护好,不光是池龟,还有其他很多动物都会得到保护,最终惠及的还是人类。这比花重金去人工繁殖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在张劲硕看来,只有在某些物种野外生存密度极低、交配概率极低的情况下,才有人为干预的必要,以提高物种繁殖率。 当然,在数量急剧下降的野生动物种群中,龟是重灾户,因为人们对龟有着不同的“需求”。张劲硕说,因为全球龟贸易,一些龟种已经灭绝或接近灭绝。“多年以前,国际非法龟贸易的毒手就已经伸向东南亚,包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中南半岛的几个国家。 张劲硕说,中国的几种珍稀龟种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或灭绝,或极危,例如黄缘闭壳龟、百色闭壳龟、云南闭壳龟、三线闭壳龟等。即便在今天,仍然有人在非法捕捉这些珍稀龟种,例如云南闭壳龟,先前已经认为灭绝,但几年前在黑市上发现两三个个体,这才把它评级为“极危”,但事实上,在野外已经很难发现它的踪迹了。 谈到“极危”的范畴,国际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数量范围。但张劲硕判断,就龟而言,一旦被红色名录评定为“极危”,那么意味着其野外数量可能在300只以下,甚至200只以下。 如果菲律宾池龟的野外种群数量不足200只,一次性查获20只非法捕捉的这种龟,那么很大程度标示着,这个种群的生存正在受到极大威胁,甚至是灭顶之灾。 【入药的悲哀】 有人在辩解,如果一种能够入药的动物能够治愈人类的疾病,那么在生物链中置顶的人类有理由去利用它们。但是,动物专家张劲硕坚持的是,迄今为止,人类还没有哪一种医疗、饮食或爱好的需求,需要不可替代地依赖某一种野生动物,换句话说,人类没有任何一种需求必须以某一种野生动物的灭绝为代价。 在动物治病的问题上,他认为,从逻辑上说,人有条件利用现代医学来治疗疾病,同时,没有任何一种疾病是需要野生动物才能治疗。“换个方式理解,如果熊胆、龟甲、穿山甲的鳞甲、犀牛角等等动物器官确实可以治愈某种特殊疾病,那么这个物种可能早就灭绝了,它们可能在历史上就被利用殆尽,很难一直存在至今……所以,动物治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夸大的。” 张劲硕说,他不认为“有某种疾病的治疗需要完全依赖某一种动物”的论调。在他看来,很多研究还不到位,很多事情还不了解,这导致人们在野生动物入药问题上产生误解。他举例说,过去人们坚信虎骨可以治疗风湿,但后来有研究发现豹骨也有相同疗效,再后来,研究发现,用鼢鼠的骨骼也可以起到同样的作用。从虎骨到鼢鼠,治病的代价有了天壤之别,“这其实是在说明,治疗风湿所需的某种物质可能是动物骨骼中的某种有效成分,同时也说明,虎骨其实是有替代品的”。 回到龟的问题上,龟甲自古就被认为是可以入药的药材,例如制作传统龟苓膏时就需要用到鹰嘴龟的龟甲,但龟甲里的有效成分到底是什么,至今也没有搞明白。“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去了解,物种就已经消失了,这种消失所带来的损失无法估量。” |
相关阅读:
- [ 10-27]菲律宾担心稀有森林龟死于“中国需求”
- [ 10-25]菲律宾反政府武装承认绑架枪杀南部镇长父子
- [ 10-24]菲律宾一贫民区发生火灾
- [ 10-20]菲律宾官方称台风“巨爵”已致18人遇难
- [ 10-23]台风持续袭击菲律宾 多地发生洪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