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上海开征房产税之后,今年10月1日重庆也开始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并由此引发房产税是否正式出台的猜测。 实际上,经调整后再次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赫然在列。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前不久也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据悉,与房产税仅有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包括了房产税在内的多个税种。有消息指出,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而此前有报道称,2017年或将全面开征房产税。 种种消息袭来,有关开征房产税的话题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调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房产税的开征对我们建设现代化、法治化、民主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开门见山地说。在他看来,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和多套房、高档房、高出人均面积范围的房屋,有针对性地征收房产税或提高房产税税率,可以避免房产投机,有效建立住房供需调节机制。 对施正文的观点,四川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洪表示赞同。张洪指出,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房地产商盲目、过度开发房产,炒作横行,投机泛滥,使得存量房居高不下,房产税的征收对房地产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调节作用。 “很多人担心征收房产税会增加他们持有房产的成本和风险,因此持反对态度。”张洪说,实际上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是社会财富合理分配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有效手段。 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认为,征收房产税对控制房价虚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遏制过高的房价,北京目前采取限购政策。其实限购并不是调节房价的通行办法,因为限制交易不是市场经济应采取的做法。”刘天永说,征收房产税才是法治经济中世界通行的比较好的手段。 “从政府征税角度来说,目前我国直接税的比重较低。适当增加直接税,房产税会是比较重要的税种。”刘天永说。 施正文认为,征收房产税能够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所征收的税款还可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社区设施的改善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可谓一举多得。如此一来,只要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就会得到百姓支持和积极参与,这对我们整个国家治理以及现代化、法治化、民主化建设都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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