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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立了两个新规,提高了党员干部做人做官的要求和标准。
图为: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四、重在与时俱进 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戒尺”和“法锤”,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增添新内涵,不断完善法规体系,才能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2010年出台的,5年没有修订;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04年出台的,已经11年没有修订了。而在这段时间内,我国飞速发展,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唱响中国梦,实施“四个全面”战略,中国正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奋进。 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今天,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新形势要有新要求,新目标要有新追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巡视监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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